會議強調(diào),今后要嚴把校車入口關(guān),全面落實校車安全國家標準,申請從事接送學生上下學服務(wù)的車輛,都必須依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,嚴禁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;2015年以前為校車安全管理過渡期,過渡期內(nèi)可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接送學生上下學,到2015年年底必須全部更換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。此外,江蘇還要加大對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,保障其優(yōu)先通行權(quán)。各縣級政府要建立校車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,做到縣不漏校、校不漏車、車不漏人。